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高等学校力学基础课程的改革与建设,增进青年学生学习力学的兴趣,培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后继的力学创新人才,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和周培源基金会将于2009年5月24 日共同主办第七届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本次竞赛由《力学与实践》编委会承办,中国力学学会教育、科普工作委员会、西北工业大学协办.
本次竞赛领导小组组长:李家春
副组长:刘人怀 朱克勤
成员:洪嘉振 王润孝 周如苹 姜弘道 张若京
组织委员会负责人:万小朋 蒋持平 高行山
成员:卫丰 梅凤翔 朱西平 高云峰 王 琪 黄克服 朱本华 吴文龙
秘书长:刘俊丽
秘书处设在中国力学学会《力学与实践》编辑部。
现就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参赛对象: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大学本科、专科、及研究生.
(2) 竞赛科目和方式: 力学竞赛的基础知识覆盖理论力学与材料力学两门课程的理论和实验,着重考核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范围请见“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考试范围(参考)”(请登陆中国力学学会网站www.cstam.org.cn/zpy/index.asp)。竞赛包括个人赛和团体赛,个人赛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力学和材料力学综合为一套试卷。团体决赛采取团体课题研究(实验测试)的方式.
(3) 报名办法:2009年3月1日前通过所在学校(研究所)或个人直接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力学学会报名.各地力学学会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
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表格见www.cstam.org.cn/zpy/index.asp的下载中心)。报名费80元/人, 报名后未参加竞赛者恕不退还报名费.
(4) 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将于2009年5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举行,将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沈阳、长春、哈尔滨、大连、武汉、成都、重庆、太原、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石家庄、郑州、济南、南京、长沙、南昌、福州、昆明、合肥、杭州、南宁、贵阳、海口、拉萨、香港、澳门等地设立竞赛考场, 参赛者可就近参加,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 竞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奖励办法:由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个人赛成绩评出全国竞赛个人特等奖5名,一等奖15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为各赛区参加人数的5%,15%。根据团体赛成绩评出一等奖1队,二等奖3队和三等奖6队。各省(市)可自行评出本赛区优胜奖,可命名为“第*届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赛区)*等奖”。
(6)获奖者名单将在《力学与实践》杂志上公布,由全国竞赛组委会授予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有关竞赛的消息和竞赛试题、答案将在《力学与实践》杂志上陆续刊出。
(7)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简章》
(8)以往各届竞赛试题及答案, 已在中国力学学会网站上公布, 敬请关注。
附件1:各地力学学会竞赛联系人名单
第七届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组委会
200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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